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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學務處|
依據「台北市103年清少年民俗運動訪問團第一次籌備會議」紀錄續辦
徵選辦法方式如下:
一、參加資格:本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四年級以上、國民中學之在籍學生,且未曾入選本市民俗運動訪問團團員者,以校為單位報名參加,不得跨校、不得跨學制,單項以一校一隊為原則。
二、項目:跳繩、踢毽及扯鈴。
三、報名期限:自103年2/17(一)至3/7(五)止(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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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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