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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人事室|
、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3.3.3北市教人字第10331983700號函辦理。
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中等學校因應天然災害或重大緊急事故發生時,於上班後發布當日停止上課之學生照護注意事項」及修正對照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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