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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學務處|
活動期程:
活動從今(103)年6月至9月,共計4個月時間,即103年6~9月電費收據可參加抽獎。
抽獎資格:
1.台電電費收據(通知)上顯示之用電地址必須位於臺北市轄內。
2.電費收據上載明之收據月份需落於103年6至9月之間。
3.電費收據上載明之「用電種類」為「表燈 非營業用」,活動期間用電量,較去年同期之「省電比例」達3%(含)以上者。
4.參加人以電費收據上載明之用戶為原則,參加人若非用戶名稱須在領獎時提出實際居住該址證明文件。
5.須以電費收據正本或列印之電子帳單寄回或親送參加抽獎。
參加方式:
請直接於電費收據正本或列印之電子帳單上,填寫參加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放入標準信封中郵寄至「臺北郵政第49-55號信箱」(同一月份同一電號之收據請勿重複郵寄),並於信封註明參加「市民拼一夏 節電3%獎百萬」家戶節能抽獎活動。資格不符及逾收件截止日期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寄送資料。
收件截止日期:
103年11月14日(星期五)止。
詳細活動計畫下載請洽以下網址:
http://www.dep.taipei.gov.tw/ct.asp?xItem=74971041&ctNode=39251&mp=1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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