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9年9月11日師大地理字第 1091023404號函辦理。
二、研習相關訊息略述如下:
(一)時間:109年10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時至12時。
(二)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本部文學院誠字樓B1文學院 會議室。
(三)對象:本市國民中小學社會領域教師與輔導群委員。
(四)主題:法治教育融入社會領域教學─以數位時代下的智 慧財產權為例。
(五)講師:恆達律師事務所伍徹輿律師。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9年10月4日(星期日)止,請至 Google表單連結處完成報名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 /1FAIpQLSeSenmMD49FiFXA8_SHgeNo6qPshLKpub_C9nkBqLqE ZqWuYg/viewform;礙於場地座位有限,欲參與之教師請務 必事先報名,錄取教師公假參加研習,依實際參與研習情形,覈實發給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2小時。
四、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國中小社會領域輔導小組成員之交通 費由團務相關計畫經費下支應;輔導群委員之交通費由本 計畫經費核支。 五、檢附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原函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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