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教育部110年1月4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189388號函辦理。
二、旨揭學分班參加對象為公立國中小在職專任教師並符合英語力分級測驗資格者,其中國中部分優先順位以領域教師優先、英文科教師次之(如附件)。另考量國語文及社會領域學科性質,爰該領域教師尚無需薦送修習旨揭學分班。
三、為利開班符應本市需求,爰請貴校填列國中小雙語教學著重之領域或採不分領域推動,並提供欲參加增能學分班之教師名單,以利配合教育部後續規劃學分班相關事宜。
四、請各校填寫「110年國中小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需求調查及薦送表」,並於110年1月14日(星期四)前以免備文方式,紙本核章逕送雙語推動辦公室(永吉國小,聯絡箱 016),並將ODF檔回傳至本案承辦人edu_hse.57@mail. taipei.gov.tw。
五、檢送「110年國中小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需求調查及薦送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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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1-08
{{ $t('FEZ014') }}2021-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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