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教師參與行政訓練與支援作業原則」(下稱作業原則)辦理。
二、為使教育政策制訂及教育行政工作之推展,更符合學校教育環境現況,請貴校轉知所屬合格教師,如有意願於110學年度起至本局終身教育科參與行政訓練(訓練內容包含: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新住民及語文競賽等業務),請於110年7月9日(星期五)前傳送「參與行政訓練申請表」等相關資料至本局終身教育科楊家瑋股長收,電子信箱: edu_ace.21@mail.taipei.gov.tw。
三、檢附「作業原則」及「參與行政訓練申請表」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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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7-07
{{ $t('FEZ014') }}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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