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實施要點」及「 臺北市110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110學年度第1學期國中綜合活動領域輔導小組團員公開授課實施計畫」詳如附件。
三、請各校鼓勵綜合活動領域教師踴躍報名參加,並請惠允參與研習之教師公假登記。
四、懇請輔導團員所屬學校協助貴校教師安排說課、授課和議課之場地布置、人員簽到及引導等事宜。
五、研習聯絡人:臺北市立大安國中魏秀燕主任,聯絡電話 :27557131分機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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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10-27
{{ $t('FEZ014') }}2021-11-26|
{{ $t('FEZ004') }}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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