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衞生組
{{ $t('FEZ002') }}學務處|
主旨:
公告教育局修訂「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教育總指引」,請本校教職員生、家長依規定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教育局110.11.2.北市教體字第1103097765號函辦理。
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滾動式修正相關規範,爰修訂旨揭防疫總指引,請全校教職員生、家長務必配合執行。
三、本次修訂內容重點如述:
(一)防護措施
(二)健康管理措施
(三)各級學校教學活動防疫指引
(四)增訂本市各級學校辦理校慶(含園遊會及運動會)應注意事項。
四、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各學層或業務主責單位聯繫,聯絡方式如下:
(一)國中、高中職:中等教育科(電話:1999分機6367陳支援教師)。
(二)國小、補校:國小教育科(電話:1999分機6373賴老師)。
(三)特殊學校:特殊教育科(電話:1999分機6345麥科員)。
(四)公私立幼兒園:學前教育科(電話:1999分機1088侯辦事員)。
(五)私立短期補習班、私立兒童課後照顧中心:終身教育科 (電話:1999分機6425林股長)
(六)線上教學問題:資訊教育科(電話:1999分機1235、 1237、1238、1239、1261)。
五、旨揭防疫總指引亦同步公告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新冠肺炎)網站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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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11-04
{{ $t('FEZ014') }}2022-01-01|
{{ $t('FEZ004') }}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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