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本校110年10月25日北市安輔字第1106007498號函諒達。
二、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實施要點」及「 臺北市110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三、「110學年度第1學期國中綜合活動領域輔導小組團員公 開 授課實施計畫」已於110年10月25日發文,此次增加110年11月25日場次,詳如附件說明。
四、請各校鼓勵綜合活動領域教師踴躍報名參加,並請惠允參與研習之教師公假登記。
五、懇請輔導團員所屬學校協助貴校教師安排說課、授課和議課之場地布置、人員簽到及引導等事宜。
六、為響應環保,請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及自備環保杯,實體辦理場次恕不提供停車位。
七、研習聯絡人:臺北市立大安國中魏秀燕主任,聯絡電話 :27557131分機105;臺北市立民權國中林昭妤老師,電話: (02)2593-1951分機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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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11-17
{{ $t('FEZ014') }}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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