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衛生組
{{ $t('FEZ002') }}學務處|
主旨:
市府111年度「環境教育人員訓練班」第1期將於111年1月中旬辦理,鼓勵相關人員參加研習,並請於12月10日完成報名。
說明:
一、依市府110.11.17.府授訓教字第1103006522號函辦理增進同仁環境保育概念及提升環境相關專業人員之素養。
二、課程內容與時間:含核心科目、自然保育專業科目及實務訓練科目,共125小時(來文、課程規劃與師資如附件),採分散訓練方式,於2個半月內完訓。
三、研習對象:已通過環境教育機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之機關或各機關欲培訓之環境教育人員,且非環境教育相關科系畢業者。
四、評量資格:學員參加環境教育人員訓練課程,訓練期間任 一科目缺課時數要未達該科目時數1/4以上者,且已修習完畢「環境教育法規」及「環境教育課程設計」6小時以上者,受訓完畢後2週內舉行現場展演及3-4週內進行筆試評量;各科評量成績均及格者得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9條以訓練方式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
五、請各機關審慎遴選人員參訓,並請貴機關人事人員即日起 於12月10日前至「臺北e大」之『實體班期專區』完成線上報名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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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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