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台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人權小組110學年度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請貴校於推動各項人權議題教學與活動時,如需到校協助,請逕向本小組提出申請。
三、本團新增12場次律師到校進行法治教育課程推動服務,歡迎各校提出申請。
四、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1年1月20日(四)止。
五、申請方式:填寫申請表(如附件),寄至 hsiehhj1961@gmail.com或傳真至2236-6485註記學務處謝惠蓉收。資料傳送後,請以電話確認是否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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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1-05
{{ $t('FEZ014') }}2022-02-04|
{{ $t('FEZ004') }}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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