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衛生組
{{ $t('FEZ002') }}學務處|
主旨:
公告教育局111年2月修訂《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教育總指引》。
說明:
一、依教育局111.2.7.北市教體字第1113027096號函與111.1.28.臺北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第261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因應國內發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變異株Omicron感染事件,本校開學前後,依本市防疫警戒等級加強各項防疫措施,並落實查核機制。
三、有關學校畢業旅行及校外教學,本校續依教育局111.1.19.北市教國字第1113024789號函至2月底畢業旅行原則暫停或延期辦理。
四、本校僅因校園緊鄰教學區,不開放戶外操場等設施設備。
五、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2月7日新聞稿,運動、唱歌、拍照(含畢業照)及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 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維持須戴口罩。
六、請本校師生及家長,自我留意健康狀況並互相關懷, 確實遵守「生病不上班,不入校(園)」,如出現發燒、咳嗽等COVID-19疑似症狀,應在家休息避免到校上課(班),並儘速就醫,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並落實配合以下防疫措施:
(一)個人衛生
(二)環境及空間清消管理
(三)學校及幼兒園推動之課程及活動,採「固定座位」、「固定成員」實施,並落實課堂點名,以作為日後疫調之參考。
(四)用餐期間,應維持用餐環境通風良好、使用隔板入座、 不得併桌共餐且禁止交談,用餐完畢落實桌面清潔及消毒。
七、依持續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最新防疫等級及相關措施辦理並落實自主查核,教育局將依指揮中心公告之疫情發展狀況滾動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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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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