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衛生組長
{{ $t('FEZ002') }}學務處|
主旨:
臺北市教育局111年06月09日修訂《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教育總指引》,請配合相關防疫措施。
說明:
一、依教育局111.6.9.北市教體字第1113059028號函辦理。
二、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教育局滾動式調整相關防疫應變措施如下:
(一)自111年6月13日起室內外運動及拍照時得免戴口罩。
(二)體育競賽:
(三)校園場地開放:111年6月13日至6月30日維持現有規定, 國小校園全面暫停開放,國高中職室外場地開放,不開放室內場地,兒童遊具設施及具接觸性運動設施維持不 開放。
三、更多規範(如停課標準、各類教學模式暨教師差假與課務、學校因應防疫作為、...等)請參考教育局公告;倘有相關疑問,請洽學務處。
{{ $t('FEZ003') }}2022-06-15
{{ $t('FEZ014') }}2022-10-01|
{{ $t('FEZ004') }}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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