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衛生組長
{{ $t('FEZ002') }}學務處|
主旨: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新冠肺炎)疫情,調整本市校園防疫應變措施。
說明:
一、依教育局111.6.20.北市教體字第1113060989號函與教育局111.6.24.北市教中字第1113061037號函辦理。
二、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教育局滾動式調整相關防疫應變措施如下:
(一)體育競賽:
(二)校園場地開放:111年7月1日起至7月17日止,國小週六、日開放室外場地,室內場地維持暫停開放,國高中職室外場地開放,週六、日開放室內場地;於校園場地開放時間,開放兒童遊具設施及具接觸性運動設施。
(三)暑期泳訓班:自111年8月1日起恢復辦理,參加泳訓班之國高中學生須完成3劑疫苗接種,國小學生完成1劑疫苗接種,若無則請提供2日內快篩陰性證明。
三、本市各級學校辦理暑期活動,將開放跨校及跨縣市行程,惟須邀集親師生代表溝通取得共識,並擬定防疫計畫。
四、各級學校辦理(如下圖)暑期相關實體活動,應遵循下列措施:
(一)所有參與人員須打滿3劑,國小學生須完成1劑疫苗接種(無則提供2日內快篩陰性證明)。
(二)活動期間除用餐、飲水外全程配戴口罩(體育類、藝才班、吹奏類社團除外),用餐需使用隔板或保持社交距離。
(三)活動練習時使用之設備、器材,輪替前應徹底清消。
(四)室內開啟空調設備時,前後窗戶應留15公分開口以利通風。
五、於校外活動進行期間,如有學生快篩陽或確診,個案學生應聯繫家長自費帶回,或撥打119聯繫當地醫療單位協助處理;同行學生之同寢及同車九宮格學生進行快篩,如快篩陰則繼續行程,如陽性則比照確診個案流程辦理,其餘同學繼續行程。
{{ $t('FEZ003') }}2022-06-23
{{ $t('FEZ014') }}2022-09-01|
{{ $t('FEZ004') }}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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