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衛生組長
{{ $t('FEZ002') }}學務處|
主旨:
轉知教師研習中心辦理「111年度環境教育人員100小時訓練課程」(簡章),鼓勵教師參加。
說明:
一、依據教研中心111.9.13.北市師教字第1116002409號函與環境教育法、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暨管理辦法辦理。
二、訓練對象:
(一)對環境教育推廣有興趣者。
(二)欲參與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但不適用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4〜8條規定(透過學歷、經歷、專長、推薦、考試管道申請認證)者。
三、訓練人數:35人。
四、訓練日期:111年10月11日至111年11月15日。
五、報名期限:即日起至9月30日(星期五)止。
六、訓練地點:教師研習中心(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
七、訓練費用:
(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免收取費用。
(二)非前述人員每人收取新臺幣2萬元整,於確定開班時通知繳費。
八、報名方式:
(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請至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完成網路薦派。
(二)非前述人員請至google表單線上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DDBfESo33ZBnRomg6。
(三)欲以「訓練」管道申請認證者,請填附件「認證需知」,報名時將該需知 E-mail 給承辦人。
九、注意事項: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暨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學員於課程修習後須參加評量,評量合格者始完成訓練,得檢具訓練合格證明文件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評量事項詳見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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