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臺北市雙語教育中長程實施計畫及臺北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參加競賽及指導學生參加競賽獎金發給數額認定要點辦理。
二、為激勵雙語教育相關人員自我成長增能,強化雙語團隊運作,兼拔擢雙語教學優秀人才,本市教育局特訂定旨揭計畫,獎勵績優推動雙語教育相關團隊及個人,以樹立優質典範。
三、旨揭活動參加對象:
1、個人組
(1)在本市雙語教育學校、雙語教育前導學校或執行國民中小學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實施計畫學校編制內,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專任教師,且推動雙語教育滿1年者。
(2)每人限報名一類。
(3)每人最多可同時報名個人組一類與團隊組一隊。
2、團隊組
(1)每隊至少3人,至多6人。
(2)每隊一半以上成員在本市雙語教育學校、雙語教育前導學校或執行國民中小學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實施計畫學校編制內,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專任教師,且推動雙語教育滿1年者。
(3)可跨校組隊參加。
(4)團隊組每人限報名一隊。
四、報名、評選及獎勵方式,詳參附件評選計畫。
五、倘對本案有任何疑義,請洽以下窗口:
(一)本市教育局中等教育科雙語推動辦公室廖彗岐教師,連絡電話:02-87855873轉18。
(二)民權國中教務處吳政庭主任,連絡電話:02-25931951轉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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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11-15
{{ $t('FEZ014') }}2023-11-30|
{{ $t('FEZ004')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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